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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13

队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鲍新海   党委书记、队长:主持党委、队行政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等工作。分管党办、团委、办公室、审计科、安保科(武装部),华东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及工会、离退休管理科、向山驻区、宣城驻区、雍镇驻区和队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由孙华同志协助分管)。

朱金锤  纪委书记主持队纪委工作。分管监察室。

胡生送  副 队 长负责生产经营、资质建设和绩效考核(由总会计师骆桂芳同志协助分管)等工作。分管马鞍山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马鞍山测绘技术院有限公司(高分中心)、马鞍山长江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一处、工程二处、工程三处、上海分公司、技术部)、马鞍山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钱  祥  副队长兼总工:负责队地质勘查业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和矿权管理,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工作。分管劳动人事科、计财科、物资管理科、总工办、地调所、物研所(环境调查治理研究所)、工程四处(钻探工程处)、宣城办事处、水文工程处(地灾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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