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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巡察组向队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22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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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

1月12日,局党委(2022—2026年)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在我队召开巡察反馈大会,向队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两个专项检查的意见。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王永娟出席反馈大会并提出整改要求。第一巡察组组长江舜志代表巡察组向队党委反馈意见。

在反馈会上,王永娟强调,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被巡察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局党委要求,按照《局党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成效评估实施办法》规定,推动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要强化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被巡察单位党委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及党内法规对巡视巡察及整改的新部署、省委对巡视巡察的新要求以及巡察整改对地勘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要坚决扛起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三要发扬斗争精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委要聚焦清单台账、做到见底清零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聚焦标本兼治,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巡察整改效能最大化;聚焦统筹结合、做到一体推进,推动巡察整改和单位发展相互促进。

队党委书记、队长鲍新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照单全收,全面彻底整改,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真正把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转型发展的工作动力,凝心聚力推动转型发展各项工作。

反馈会议前,局党委巡察组向队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书面反馈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的意见,并就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等事项进行了督办。

局党委巡察组有关成员、队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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